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部署和全面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要求,推动全盟社会各界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鼓励各行各业尤其是基层涌现出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表彰办法》),通过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推荐,经盟妇联审核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第五届全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8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兴安盟妇联家儿权益部联系。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482)8266869
邮 箱:xamflqyb@163.com
附 件:1.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2.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兴安盟妇联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街办事处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
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中学
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兴安盟司法局
兴安盟教育局
附件2:
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郑金玲 乌兰浩特市爱国街党工委书记
程艳艳 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赵玉玲 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蒙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徐东华 科右前旗妇女联合会主席
常 琳 突泉县公安局妇工委主任
齐丽丽 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王杉丹 兴安盟公安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王淑梅 兴安盟救助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宋 臣 兴安盟心理健康咨询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