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以养德,信以立身。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和重要特征。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人人需要诚信。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兴安盟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以抓好政务诚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以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诚信引领全社会诚实守信。兴安盟妇联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履职尽责承诺。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切实发挥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政治责任,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全盟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带头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表率。
二、坚持信息公开承诺。依托兴安女性公众号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明确服务信息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确保在阳光下运行。
三、提供高效服务承诺。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畅通12338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网络,开展帮扶救助、就业培训、巾帼建功、最美家庭创建,积极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
四、严格监督管理承诺。加强对妇女和儿童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守法诚信的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有效监管环境。
五、弘扬诚信精神承诺。积极传播诚信理念,宣讲诚信故事,汇聚诚信力量,推进诚信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关注诚信,社会崇尚诚信”的良好风尚。
六、严守廉政底线承诺。强化廉洁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妇女工作队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以上承诺,请广大妇女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82-8266837
兴安盟妇联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