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刚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内妇儿工委办字[2022]9号)要求,经盟妇联党组充分酝酿,决定推荐兴安盟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9月13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兴安盟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482-8266861
电子邮箱:xamfegw@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综合楼
兴安盟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